我国大部分城市已基本上实现了生猪的**集中屠宰,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屠宰场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,屠宰废水的排放量越来越大。屠宰废水中含有大量的COD、BOD、SS、氨氮等**或无机污染物,这类废水如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,会迅速耗尽水体中的溶解氧,扰乱水体正常生态环境,造成水质严重恶化,从而影响到正常生活生产的用水,因此,屠宰废水的治理对保护水体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通过其水质来源,我们可以知道废水中血主要含有液、油脂、碎肉、骨渣、毛及粪便等,废水呈褐红色,具有较强的腥臭味。**悬浮物含量高,易腐败,排入水体会消耗水中的溶解氧,破坏生态系统,污染环境。另外它与其他高浓度**废水的较大不同在于它的NH3-N浓度较高(约120mg/l),因此在工艺设计中应充分考虑NH3-N对废水处理造成的影响。 特点:具有水量大、排水不均匀、浓度高、杂质和悬浮物多、可生化性好等特点。同时,相对于其他高浓度**废水的较大不同在于它的NH3-N浓度较高(约120mg/l)。
根据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*六条,生猪**屠宰厂(场)由设区的市级人民**根据设置规划,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,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,经征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**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,并颁发生猪**屠宰证书和生猪**屠宰标志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