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含有毒和有害物质的污水,均应进行必要的处理,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,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。酸、碱污水应进行中和处理。中和后达不到中性时,应采用反应池加药处理。凡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废水,应根据核素的半衰期长短,分为**命和短寿命两种放射性核素废水,并应分别进行处理。**命放射性核素,且放射性浓度又较高的废水,应将废水集中存放,待到一定数量后,采用净化法处理。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浓缩液,可采用固化法处理。短寿命放射性核素废水,应采用储存法处理。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废水处理,尚应符合现行的《辐射防护规定》的规定。生物*4级和生物*3级实验室的污水,必须进行消毒处理。经处理后,污水应符合现行的《医院污水排放标准》的规定。
.**回收与利用
实验用过的**溶剂有些可回收,可先在分液漏斗中洗涤**溶剂,根据**溶剂中所含溶解物不同,采用不同洗涤剂进行洗涤后,再用水洗涤,然后干燥。再通过蒸馏进行精制,纯化。如四氯化碳,若含有双硫腙,则可用H2SO4 洗涤一次,再用水洗两次,经无水氯化钙干燥后,蒸馏收集76~78℃馏分。烃、酮、醛、醇、酯等**物也可在燃烧炉中处理,温度为800~850℃时可完全燃烧或分解,产生的气体用碱液洗涤。
排水系统选择,应根据污水的性质、流量、排放规律并结合室外排水条件确定。排出有毒和有害物质的污水,应与生活污水及其它废水废液分开。对于较纯的溶剂废液或贵重试剂,宜在技术经济比较后回收利用。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的排水系统设计,应将**命和短寿命的核素废水分流。废水流向,应从清洁区至污染区。放射性核素排水管道的布置和敷设,管材、附件的选择,尚应符合现行的《辐射防护规定》的规定。污水及废水的较大小时流量和设计秒流量,应按工艺要求确定。